中国青少年保护与犯罪防治走过了怎样的四十年?这本新书在沪发布

中国青少年保护与犯罪防治走过了怎样的四十年?这本新书在沪发布

说书人 2025-03-04 新闻报 31 次浏览 0个评论

汇集了中国青少年保护和犯罪防治研究近四十年的历史脉络、学术研究和实践经验,近80万字的《中国青少年保护与犯罪防治四十年》3月1日在华东政法大学发布,该书作者、年逾九旬的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徐建亦亲临现场,带领大家回望这个重要法学领域的历史沿革。

《中国青少年保护与犯罪防治四十年》新书发布。本文图片均为 华东政法大学 供图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以武汉教授、徐建教授为代表的老一辈学者,从服务党和国家需要出发,从犯罪对策学转向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新领域探索,弥补了理论研究的空白。”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在发布会上说。

《中国青少年保护与犯罪防治四十年》新书发布。

徐建教授出生于1934年,17岁时考入了复旦大学政治系,后因1952年的院系调整,转而进入了华东政法大学攻读法学专业。先后在华政、上海社会科学院、黑龙江呼玛县兴华公社、上海市科委政策研究室工作后,他在1979年重返华政工作。

彼时,学校给徐建的任务是要搞好《犯罪对策学》《刑事侦查学》的教学工作,徐建在其中看到了青少年犯罪这一尖锐的社会安全问题,遂组织了200多人、印发了5000张问卷,历时一个多月,到上海市10个区10个县,展开全国首次青少年犯罪问卷调查。

3月1日,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代无法到场的华政1979级校友、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读了写给徐建的贺信。曹建明记得,1980年暑假,自己和同学们不仅深入社区、学校、家庭、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还第一次进入了上海提篮桥监狱、上海市第一看守所和当时的上海少年犯管教所等重要场所进行面对面的调研。“这时的我们还没有成为二年级的学生。”

实践推进立法,在团中央召开全国“青少年保护法”座谈会的组织推动下,1981年华政在上海启动研究、组织有关人员起草《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建议。据华东政法大学介绍,徐建曾参加三部全国法律和五部地方法规的立法工作。起草中国首个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规划,还参与创建中国第一个少年法庭——上海市长宁法院审理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

徐建在现场回忆道,中国40年来在青少年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的审判上有个探索、发展的过程。“今天上海长宁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首任庭长左燕也在现场,我们那个时候一批人就一起讨论,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这个重要的思想是当时很多国家所没有的。”徐建解释道,法院本来是定罪量刑,但基于未成年人主体的特殊性,在未成年人审判当中便讨论出了寓教于审,这一思路后来逐渐发展成寓教于检(未检)、寓教于矫(矫正)、寓教于警(警务)、寓教于预(预防)等,“我们把‘教’深入到了少年司法的各个环节、各项工作。”

同日上午,“当代中国青少年保护与犯罪防治学术研讨会”也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召开,研讨会围绕我国青少年权益保护与犯罪防治问题进行了阶段性的历史回顾、学术总结与新征程展望。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在主旨发言中表示,2024年是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启动40周年,“40年来,我们从教育、挽救到双向保护的理念核心,从单一司法手段到多元社会治理的转型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之路。未来,青少年保护与犯罪防治的司法治理应当做到:第一,保护未成年人始终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基本。未成年人保护是衡量文明进步的标准。第二,坚持宽容但不纵容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重要原则。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但保护绝非纵容,更不意味着对恶性犯罪的无原则姑息。第三,数字赋能是各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重点的全新路径。对此,开发了少年审判帮教提示预警、侵害未成年人从业禁止监督、家庭教育指导协作等一系列应用产品,以数字司法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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